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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修造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公告

  • 2009/10/15 16:55: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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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交四航局新会修造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工作的公告

中交四航局新会修造船项目根据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批文(粤环技纲200915号文),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写的《中交四航局新会修造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计划上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江门及新会区十一五规划及古井镇总体规划;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及地方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在项目选址上基本合理。

公众调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在http://www.gzpcc.com网站获取,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其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新会分公司,联系人:曾伟华,电话:0750-6298306传真020-6298300;

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刘源锋,电话:020-83338540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包括受影响地区的各级主管部门及其周边村庄居民、村民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欢迎对此项目关注的公众来电、信访、传真咨询等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从2009年10月9日开始,2009年10月20日截止。

附件:

中交四航局新会修造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