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工程施工合同签订
- 2011/09/20 10:03: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谢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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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四航局与中交股份汕头东海岸新城项目总经理部正式签订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塔岗围片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交股份汕头东海岸新城项目总经理部总经理王翔、副总经理卢海琪、李寿华、曹伟仁、王春林,四航局副总经理方丘洚、国内市场部经理丰宇、二公司总经理龚海等出席签字仪式。
方丘洚副总经理代表四航局感谢中交股份的信任和肯定。他表示,四航局一定全力以赴,以精湛的技术、规范的管理和诚信的服务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要求确保安全、优质、廉洁、文明、高效地完成塔岗围片区水利工程建设,为汕头市东海岸新城的开发和建设提供有利条件,为今后双方的不断合作奠定更加良好的基础。
该施工合同的顺利签订,标志着四航局与中交股份在汕头市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跨上一个新台阶,将有效推进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塔岗围片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施工管理。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片区吹填、海堤、穿堤人行涵洞、上下堤路、步级、停车观景平台、主河涌、外砂河口治理及莱芜避风港河道疏浚和南港水闸、跃进水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