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局签订海口港新海港区一期起步工程合同
- 2012/02/07 10:41:00
- 来源:中交四航局
- 作者:刘彩群 汪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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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四航局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海口港新海港区一期起步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4.38亿人民币,合同工期23个月。四航局副总经理黄焕谦出席了签字仪式,三公司总经理何勇在施工合同上签字。
签约仪式上,海南港航常务副总裁林健致辞。他指出,中交四航局是我国港口工程行业的翘楚,在海南取得了不俗业绩和口碑,希望中交四航局信守合同,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施工安全要求,组织好、控制好、实施好工程建设,在科学施工中展示企业形象。
黄焕谦副总经理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在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一期工程施工中,四航局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组建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选择精锐的施工队伍,配备过硬的技术力量,确保工程安全、环保、优质、高效推进,向海南港航控股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海口市的发展增添光彩!
海口港新海港区一期起步工程是交通部、海口市政府审定的“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总投资7.4亿元,拟建设9个3000GT 客货滚装泊位、1个5000GT 客货滚装泊位,计划年通过能力120万辆次,460万人次。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海口过海公路、铁路轮渡的主通道,对海口市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签约仪式期间,中交四航局与海南港航举行了羽毛球友谊赛,进一步促进了双方的合作交流。